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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2020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通知明确
月缴费基数不高于17442元
不低于3488.4元
7月1日起施行
和去年发布的
《关于调整2019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相比
今年月缴费基数
有所上涨
(去年月缴费基数 不高于16168元,不低于3234元)
一起来看看
职工医保、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省市医保局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我市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缴费基数3488.4元
自2020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按2019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768元计算,最高不超过2019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 不高于17442元;最低不低于2019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 不低于3488.40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348.84元
自2020年7月1日起,除按机关事业档案工资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2019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88.40元,按10%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月缴费金额为348.84元。 通过微信缴费,已预缴至2020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在2020年7月后第一次微信缴费中进行补扣; 通过银行托收,已预缴至2020年7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少缴纳部分将于2020年7月进行补扣,请保证签约户头有足够金额。
(三)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基数为3488.4元
自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月补缴基数为2019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488.40元,按10%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月补缴金额为348.84元。补缴金额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不补划。
了解更多信息,请往下看原文件
来源:三明医疗保障
编辑:施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