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速办理3起案件【第991期】

2019-09-07     钦南检察

始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本院认为, 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9月6日上午,钦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就盗窃案、吴某进盗窃案和韩某练盗窃案等三起盗窃案在钦南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每起案件庭审仅耗时15分钟。

被告人陈某就当庭认罪认罚

被告人吴某进进行最后陈述

在审查起诉上述三起盗窃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于是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集中办理该3起案件。

庭审现场

为此,承办检察官联系了值班律师到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制度,并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审结后集中提起公诉。

上述三起案件的快速办理,是钦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的一个缩影。据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钦南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从快从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方法和渠道,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开通了刑事诉讼的“快车道”。今年以来,该院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速办理43起案件,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进一步落实了繁简分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多重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字:吴华清

编辑、摄影:何玫娴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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