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家中的庭审 让司法更有温度

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张某将其与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予以登记立案后,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结合案情将该案件分配至速审团队,并标注了张某行动不便的情况。速审团队法官在接受案件卷宗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模式进行审理,书记员在排期送达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庭审程序移至张某家中进行。经过简化的庭审程序之后,由于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主审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张某在听到裁判结果后,感动的说:“我的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判决,前后不到一个月,而且法院都是上门服务,太感谢了。”

庭审程序虽然少了在审判庭的那一份庄严,略显简陋,但庭审中的普法析理更加贴近当事人,让法院的司法以更有温度的形式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