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答问 | 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第八场)

2020-02-06   桃山检察

2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八场,介绍黑龙江省疫情最新动态,并回应群众在网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详情如下:

问:是否公开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三级调研员崔武: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回应群众呼声,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已经陆续公开了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提醒密切接触者做好居家封闭隔离观察和后续的救治工作。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全省各市(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好相关发布工作。

问:购买退烧药是否实名制。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三级调研员崔武:根据防控疫情工作的需要,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作出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在药店购买退烧药品要进行实名登记,做到相关药品销售可追溯。省卫健委将联合省药监局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退烧药品销售管理工作做出规定。

问:封闭管理期间的家庭怎样做好隔离、防护和消毒工作?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后,我们要根据人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是针对普通居家人员。要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特别是临近元宵节,更要不聚餐不聚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保持良好心态,理性对待疫情。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2次,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随访人员报告,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是出行人员。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针对居家隔离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要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随访人员报告,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医疗机构就诊。

在居家隔离过程中,要室内做好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隔离人员每天频繁凊洁经常触碰的物品,要做好随时清洁,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后方可处理。生活用品要与他人分开存放,餐具使用后要煮沸消毒或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1小时以上,然后清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使用。同时,小区公共区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两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问:一些基层的防控工作人员也面临很大的风险,他们怎样做好个人的防护?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一些基层的防控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我建议大家,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应按有害垃圾处理。

问: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做了哪些具体工作?物资采购情况如何?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成员 、省卫健委一级巡视员刘福生: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9家单位为成员的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迅速开展工作。一是强化了物资生产供应。重点保障医疗救治和防疫一线对医用物资的需求,在消毒用酒精上,黑龙江省企业较多,供给能力强,库存充足,日产量4340吨,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在口罩生产上,黑龙江省只有一家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日生产3万个,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在隔离衣生产上,5户企业日生产1520套;在红外线测温仪生产上,上市公司新光光电组织科研团队攻关,仅用5天时间研制出双光谱测温仪,产品已安装在哈尔滨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二是强化了重点物资采购。物资保障组发动同乡、商会、黑龙江老乡会等各界朋友的人脉资源,广泛采购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截至目前,共采购防疫物资22批次,总价值6600万元。另外,鼓励和欢迎省内外社会各界、华人华侨、国际友人捐赠医用物品,接受社会捐款1400余万元。三是强化物资统筹调配。物资保障组强化物资统筹,分轻重缓急精准调配重点物资,保重点医院、保重点地区、保重点品种,把救治最需要的医用防护服、N95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优先保障一线医护和防疫人员需要。

问:下步将如何进行物资调拨和分配?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成员 、省卫健委一级巡视员刘福生:我们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疫物资需求量持续加大,缺口也在逐渐扩大,尤其是国内生产供应等紧张形势一时难以缓解因素影响,黑龙江省现在能够在市场上投放的口罩等方面物资还很少。当前,人民群众对口罩和消毒用酒精需求比较迫切,做好物资保障仍然是防控工作的紧迫任务。下一步,物资保障组要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科学合理调拨防疫生产物资,尽最大努力满足防疫与医疗前线需要和群众防护需要。最近哈尔滨、大庆、牡丹江等市通过社会、网上预约等方式配送给居民群众消毒用酒精,社会反映很好。其他地市也要争取陆续向属地市场和居民群众投放配送医用酒精。同时,要鼓励节约使用物资,组织专门人员对医用防护用品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操作、保重点患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原则,分级、分类计划防疫物资的投放和采购,提高宣传医务人员和百姓对不同种类防护用品的正确认识与合理使用能力。

问:关于支持市县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了哪些举措?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高大伟:省财政厅根据市县财力情况,明确了三项举措:一是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疑似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市县财政先行全额垫付,省级财政按80%给予补助。二是加大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省政府设立省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首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市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三是省财政厅建立市县国库存款每日监控制度,加大国库资金调度力度,保障市县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截至2月4日,省财政厅今年已先后5次向市县调拨资金,比同期增长41.2%。目前看,各地国库资金可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问:在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高大伟:一是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增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列入国家和省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杀产品和电子测温仪等物资生产名单的企业,2020年1月1日以来用于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省级财政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二是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改造和转型生产给予补助支持。对列入国家和省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名单的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和电子测温仪生产企业,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新增的生产设备,省级财政按新增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对单户企业最多可以补到1000万元。三是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职工加班工资给予补助。对列入国家和省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名单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和电子测温仪产品的员工加班工资超过职工正常工资的部分,省级财政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四是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财政支出方式减轻税收负担。对列入国家和省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名单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和电子测温仪产品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企业所在地市县通过财政支出方式予以全额补助,并按照税收分享比例分级负担,其中中央和省分成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已以黑财办〔2020〕4号文件的形式印发。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大家关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官方公众号了解。

问:黑龙江银保监局在指导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疫情防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黑龙江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柱:目前已出台了防控疫情、加强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企业生产、人员返岗、监督执纪等方面文件9份,研究制定2份方案,组织行业协会发布了倡议书。

关注民生,保障需求。一是及早明确要求。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证监局出台文件,对银行业保险业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保障金融服务顺畅、确保金融安全稳定等作出明确部署。二是强化温情服务。一方面,指导银行机构对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另一方面,指导保险公司开通24小时理赔绿色通道,取消保险理赔中定点医院、自费药品或诊疗目录、观察期、免赔额等限制,启动医疗险预赔付服务。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在加强把关、充分保障重点企业刚需的基础上,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发放、线上办理,在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统筹协调、调度跟踪、报告汇总等方面,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同各方加强协作。

强化支持,彰显责任。一是统筹预留80亿信贷规模。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联合发文,第一时间协调8家银行机构预留总额不少于8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全省重点企业正常经营和应急生产。截至2月5日中午,全省银行业预留资金的机构增加至20家,规模达96.1亿元。二是搭建资金供需无缝对接通道。截至2月5日中午,辖内11家银行机构投放相关贷款14.71亿元,用于医用防护用品和药品生产、应急物资采购、医院建设施工以及粮油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平均贷款利率在4.15%~4.35%之间,低于同期贷款利率。三是开通融资服务绿色通道。要求各银行机构急企业所急、急社会所急,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最大程度缩短审批时限,平均贷款发放不到24小时,多家银行机构实现贷款审批4小时内完成。各银行机构对防疫资金汇划免手续费。四是坚持不抽贷、不断贷。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受困企业,要求各银行机构稳定信贷规模,并通过适当下调利率、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五是积极捐款捐物。据统计,全省保险业累计向黑龙江赴湖北地区支援抗击疫情医护人员捐赠保险保障金额31.02亿元,赴湖北医护人员人均保险保障金额495.4万元。同时,我局发起的“抗击疫情 龙江金融青年在行动”公益捐赠活动,已募集捐款总额达315.86万元。

下一步,黑龙江银保监局将继续关注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督促辖内银行机构给予合理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继续督促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实现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真正做到应赔尽赔。

问:为什么要调整列车开行方案?具体是如何调整的?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主任尤君平: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停运旅客列车102.5对,其中动车组列车55对,普速旅客列车47.5对。关于调整列车开行方案的主要考虑。我们主要是根据疫情的发展和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而且是每天都在安排。一是首先停运了开往湖北及疫情较严重城市的列车,先后将汉口、武汉、襄阳、温州等方向列车进行了停运,阻隔了疫情较严重城市通往我省的铁路通道。二是按照伊春、鸡西、绥化、大兴安岭、佳木斯等地区地方政府的要求,根据防疫的需要,停运了一部分列车,减少人员流动。三是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和春节假期延长的情况,及时采取停运措施,适应客流需求。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疫情的发展变化,对旅客列车开行方案进行调整,昨天我们又研究准备再停运旅客列车52.5对,其中:动车组列车12.5对,普速旅客列车40对。同时,我们也会密切关注客流变化,针对节后返程运输的高峰,随时增开旅客列车,我们有充足的能力,保证龙江百姓的正常出行。

问:对于旅客进站乘车的提示?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部主任尤君平:一是请密切关注铁路12306网站或车站列车开行和停运相关公告,或致电12306客服电话咨询,以便合理安排行程。二是进站乘车要做好自身防护,特别是要佩戴好口罩。三是我们在车站开展了进出站的体温检测,请旅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是要减少在车内、站内的走动,尽量分散就坐。五是对于发热的旅客,主动不进站,不乘车,途中发病的旅客请自觉申报。六是从武汉地区回省的旅客,要主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