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
界首市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高中起点)志愿填报和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和安徽省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我市今年分配本科层次招生计划4名(具体名额及招生院校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志愿填报
1.填报对象:持有界首市户籍,参加2020年高考,经所在学校进行初审,符合报考定向乡村教师条件的人员。
2.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3.填报地点:高考报名时所在的学校(界首一中、界首中学)
二、资格审查
一是在界首一中、界首中学填报志愿的考生。
由学校于7月 30日下午5点前统一上报界首市教育局人事股复审。学校提供材料如下:
1.每个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考生志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上报《界首市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填报汇总表》及电子表。
二是在外县(阜阳市内参加安徽省2020年高考的界首籍考生)。应于7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志愿确认单、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报界首市教育局人事股资格审查。
二、有关要求
1.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要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市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明确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
2.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各学校在考生填报定向乡村教师志愿时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要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各校具办人员不得向任何个人透露考生填报的个人志愿信息,如有违反,查实后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人:王侠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界首市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本科层次招生计划
2、界首市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填报汇总表
界首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
安徽省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工作,根据《安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省计划定向培养3883名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3533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350名。具体培养学校分县(市、区)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
二、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在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前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培养院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政策规定,让广大高考、中考考生和家长知晓政策。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其中,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29日,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各高考志愿填报点;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20日(由各市根据计划公布时间,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可采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本人户籍地招生计划对应的专业志愿的填报方式,也可采取平行志愿的填报方式,具体方式由各市研究确定。志愿填报和确认地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1.发布面试公告。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其中,高考考生面试公告在7月31日12时前发布,中考考生面试公告在各市规定的中考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
2.组织面试工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面试制度,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试结果。各生源地县级教育部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市、区)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市、区)高考(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市、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的考生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2020年已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培养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招生结束后,各地录取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基本信息,需报省教育斤师资管理部门备案。
(二)协同推进实施。各地各培养院校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支持优秀高考、中考毕业生报考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部完成。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培养院校要严格按规定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切实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未按照规定政策、程序、标准要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各有关县(市、区)联系电话(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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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界首教育发布
监制:孙涛 值班编辑:郝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