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城区住户:
根据有关政策,现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以便今后将住宅小区(楼栋)列入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请业主将2005年以前已竣工验收并入住的楼栋资料(批复、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建设资料)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507室(市民大厅),星期六、星期天正常受理,望各位住户周知。
联系电话:0936-2789859、18993659092、18993605611
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山丹县融媒体中心
山丹县城区住户:
根据有关政策,现对全县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以便今后将住宅小区(楼栋)列入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请业主将2005年以前已竣工验收并入住的楼栋资料(批复、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建设资料)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507室(市民大厅),星期六、星期天正常受理,望各位住户周知。
联系电话:0936-2789859、18993659092、18993605611
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山丹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