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全国第一个专区级少数民族自治政府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11月17日至24日,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康定召开,到会代表273人。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任务》《西康省藏族人民政府组织条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团结公约》等决议,讨论了如何贯彻中央和平解放西藏的政策问题,选出自治区政府委员33人,桑吉悦希(又名:天宝)当选为主席,夏克刀登、苗逢澍、阿旺嘉错、洛桑倾巴当选为副主席(正副主席均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任命)。阿旺嘉错当选为人民法院院长。24日,桑吉悦希宣布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新中国第一个成立的地专级少数民族自治政府。1956年10月1日,西康省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改称“四川省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11月9日,经国务院(55)国一习字第125号文批复:西康省藏族自治州更名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955年7月18日,国务院第15次会议通过撤销西康省将其所辖市、县、自治州划归四川省。西康省建制于10月1日撤销。10月1日,西康省建制撤销后,“西康省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改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因康定发生地震,州府驻地曾拟迁甘孜县未成,故甘孜藏族自治州名沿用至今)。
1955年11月9日至13日,色达县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正式成立县人民政府,从此完成了全州最后一个县一级政权的建设。
1951年1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通讯文章《藏族人民当了家——记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域人民政府的成立》。文章说,十一月二十四日,是藏族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日子,是藏族人民最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域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了。经过反动封建皇朝和国民党匪帮的屠杀奴役,藏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下,摆脱了千百年来沉重的枷锁,在染遍了他们祖先鲜血的大地上,第一次出现了他们自己的政府。他们真正当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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