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经贸公司打算在昆曲高速公路上修建一个加油站,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当公司老板去申请办理的时候,却牵出了一宗腐败案。双龙街道办事处领导等三人,因为涉嫌索贿被送上了被告席。
街道办领导等3人 被指控索贿300万
这是7月25号,盘龙区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时的画面。
原盘龙区双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秀聪,原双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何凡虎、朱光站在了被告席上。
据公诉人介绍:这件事得从2011年说起,当时昆明某经贸公司的刘某想在昆曲高速公路上修建一个加油站,但在土地流转环节中,需要得到双龙街道办事处的帮助。而王秀聪就安排工作人员何凡虎、朱光进行协调。王秀聪认为这个项目建成后,刘某至少可以赚2000万到3000万元,因此提出要让刘某“意思意思”。
被告人:“(领导)说帮你办的事情全部都办完了,你要准备360万现金,给乡政府发奖金,然后过了几天,朱光就安排我,去公司拉着300万,360万现金,同时朱光也说,你把钱拉回来,处理完相应的资金,我给你50万。”
公诉人指出,王秀聪安排何凡虎、朱光二人找刘某谈辛苦费的事。而在谈判中,何凡虎、朱光二人提出,辛苦费至少要300万元,并且是现金。
对话被告人:
“你觉得这笔钱的性质是什么?”
“我认为性质是有问题的,当时我自己也有贪念,他说要给我50万,我也没有法律意识。”
最终,何凡虎、朱光从刘某处拿到了360万元,其中300万元存到了朱光父亲的账户,60万元用于双龙街道办事处购买汽车。而这300万元中,王秀聪从中拿走了80万元,何凡虎、朱光也从中分别拿走了40万元,剩下的钱用作其他开支。
公诉机关认为,三人利用职务便利索贿300万元人民币,已经构成受贿罪。
对此,何凡虎、朱光当庭认罪,但王秀聪却认为自己很无辜。
王秀聪辩护律师:“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王秀聪,参加受贿犯罪。第一、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授意收钱;第二、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进行分钱;第三、现有证据证明,王秀聪没有分到一分钱。”
公诉人:“本案当中,被告人王秀聪主导朱光、何凡虎,共同商议利用帮助办理土地流转索贿300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认定为个人共同受贿。”
本案将择日宣判。
8099999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