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方山县:霍州煤电店坪煤矿事故 涉嫌瞒报

2019-07-21   融媒河东

​​所周知的煤矿事故,凡在煤矿待过并从事井下工作过人,内心无不感到恐惧,而作为煤矿工的家属更是担心害怕。因为每一个事故的发生,就预示伤亡。如何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事故的发生,更是煤矿生产中的重中之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更是不断出台煤矿生产安全监督措施,

2019年3月,更是对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改革重组,更加科学有效的对各行业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管,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新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急管理局的挂牌成立,记者接到来自山西省方山县大武镇王家庄村群众反映称:“霍州煤电店坪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被隐瞒不报”,期间当地安全生产监督职能部门没有进行行政执法,至今煤矿依然持续生产中。




2019年7月7日,记者实地走访,大武镇王家庄村民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2019年5月14日,当天在工作中的张华兵(山西汾西县和平镇河里村人40岁),被液压柱倒塌砸中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作为矿方不是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在第一时间抢救工人外,并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属地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如实呈报事故发生经过,而是违规清除事故现场,毁灭证据,严令当班工人,封锁事故信息,同时私下里与死者家属磋商。以支付高额死亡赔偿金(265万),要求死者家属为此保密,大武镇王家庄村群众如是对记者说。




为确保事件的真实性记者驱车赶赴近300公里的死者老家,山西省汾西县和平镇河里村了解情况,村民对记者调查纷纷抱怨说:“死者刚刚40岁,膝下两个儿子,一个年纪67岁的老娘,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一家人不知怎样面对以后的生活,妻儿、老娘四人为躲避痛苦现已经搬离村子去镇上生活了。死者就埋在这后山上,一家人太可怜了。




7月8日,为进一步了解事故真像记者前往方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解。办公室王主任接待了记者,方山县应急管理局王主任明确告诉记者,这个事故目前局里没有接到矿上任何上报,然后对记者举报情况进行登记后,表示会汇报领导,领导目前都不在家。 截止发稿记者未接到方山县应急管理局任何官方调查结果。 针对事故隐瞒不报,国家应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涉嫌不报、谎报事故安全罪。《安全生产法》第7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串通,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之一的规定,以共犯论处。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凤凰三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