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0幼儿园教师编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2020-01-17   贵州教师考试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大多数从事教育行业的人员,都想考一个有编制的教师要稳定一些。毕竟费在编的教师在福利待遇上还是有差距的,而且在稳定性上没有保障!



在2020年,相信还是会有一大批人员备考教师编制,包括去年没有考上的他们。对于2020年,备考幼儿园教师编制中,哪些人员不得报考呢?我们参照2019年贵阳市中小学幼儿教师中的例子来看看:

备考2020幼儿园教师编制,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2019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已在网上进行录用公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5年以来参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