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男子刘波、女子董彩霞被法院悬赏曝光,发现速举报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19)年第038号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本院在执行(2019)陕0822执恢380号案件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9)陕0822执恢380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刘波,男,汉族,1980年11月26 日出生,住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天化路交通巷24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319801126****。

被执行人董彩霞,女,汉族,1981年08月27日出生,住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人民中路75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319810802****。

以上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本金39.0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

1.凡向本院举报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2.以上奖励均已最先举报并经查实的为准,并财产变现后30日内支付。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3.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9年9月5日---2019年11月5日,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03:00-05:30。

举报电话:0912-8731924/8722110。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