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法院特邀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参与见证案件执行

4月10日,吴堡法院特邀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委会主任与执行法官共同置身于纠纷化解的裁判方,参与见证阳光化达成执行和解的全过程,使案件办理更加公正透明,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9年9月尚某因借新还旧向某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合同,18万元本金借款期限1年,由霍某和王某担保。合同到期后,除1000元本金外尚某再未清偿分文。某农村商业银行诉诸吴堡法院请求判令负有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霍某、王某清偿本息。吴堡法院依法受理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清偿有效合同所约定的偿还义务。霍某、王某如期未能有给付行为。

2020年4月9日,吴堡法院执行局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翌日,受邀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委会主任与执行法官在执行调解室与双方当事人一道就纠纷的焦点金钱给付进行了梳理和协商,寻找化解的切入点。经过多次耐心的思想疏导,霍某、王某同意与某农村商业银行达成还款协议,于每月25日前分别以3000元、1000元至本息清偿止。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让受邀人员切身感受在实践司法面临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司法建议,助推“解决执行难”有力进行。

吴堡法院执行局局长白建功表示:“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是我院执行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不仅集思广益汇聚成了执行良方,在“纵向进步、横向进位”双进提升活动中巩固执行成果和执行质效,还增强了透明执行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吴堡法院 王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