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抓贼倒赔300,河南鹤壁公安发通告,停止相关民警职务

2019-08-05     消费生活家

摘要:日前,河南一瓜农因抓贼被罚赔款300,引起网友热议,对此,河南鹤壁公安的官方微博发出通告,停止相关民警职务。

鹤壁公安发出通报

2019年8月4日,“平安鹤壁”(河南鹤壁公安官方微博)发出通报,针对此前瓜农被罚一事做出回应, 经警方调查,宋某偷西瓜的行为属于盗窃,根据治安管理规定,鹤壁公安局责令负责此事的有关部门依法对宋某作出处理,并对相关民警作出停止相关职务处理,目前宋某被处以拘留三日的处罚。

事情回顾

2019年7月29日,河南淇县的庞先生和与他一起承包瓜田的朋友,发现有两名女子到瓜田偷西瓜,这两名女子在被发现后,带着偷来的西瓜准备逃跑,在她们骑电动车跑路时,瓜农庞先生情急之下抓住了电动车把手,两女子摔倒在地,其中一人膝盖擦破皮。

之后两女子恶人先告状,打电话报警,民警来到后,经过协商,让庞先生和其朋友赔偿两女子300元的医疗费,庞先生在赔偿医疗费后表示很委屈,其朋友在接受采访时,更是痛哭失声。

庞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事情发生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专业人士指出,庞先生在发现小偷后上前追赶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说,属于正当防卫自己的财产安全,是在行驶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追偷瓜贼过程中导致小偷摔伤,并没有违法,同样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偷瓜不构成偷窃罪

那么偷瓜的行为是否构成偷窃罪呢?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由于涉案金额较小,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偷瓜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相关规定,偷窃西瓜的两人应当被拘留。

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虽然民警是想通过协商让双方化解矛盾,进而有效的解决问题,但是他忽略了此事造成的社会影响,让受害者赔偿违法者,是对法律的曲解,也是对受害者的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RTNYmwBUcHTFCnf_UT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