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狮豹头司法所长——史进岭

法制日报新乡11月29日电(牛旭强 张瑞玲)地处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古黄河北岸的卫辉市。有这样一位平凡的基层司法所所长,他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着多种角色,在无数个为民排忧解难的日日夜夜里默默坚守、奉献着。

史进岭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入党后更是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扎根基层,担当奉献。先后担任庞寨司法所所长和狮豹头司法所长,十几年来奋力奔走扎根在农村基层一线,扮演着“法官”“老师”“律师”等多种角色,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防控处置各类群体事件。2016年被新乡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青年岗位标兵”荣誉称号,他扎实的工作、突出的贡献羸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

史进岭同志工作十几年以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山区百姓的满腔热情,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他认为:“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他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在山区工作的这些年中,史进岭同志总结出山区普法难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山区面积大,人员居住分散难集中;二是农村作息时间特殊,时间难统一;三是各类人群法律需求差距大,效果难保证。针对这三大难题,他积极与新乡市司法局宣教科联系,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科室,出动宣传车辆,展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送法律书籍进山区学校”“进村入户”“送法进山区”等宣传活动,把“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禁毒反邪”“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宣传资料发放给山区每家每户,使法律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山区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史进岭同志作为狮豹头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他切身处地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并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通过个别谈话来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从而帮助其纠正错误认识,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每个回归人员都非常热情接待,积极安置,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加快他们自我改造,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扎根基层接地气 巧搭桥梁通民情

史进岭同志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认识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不仅是处理矛盾纠纷及治安工作,还在于预防和帮扶。在多次排解纠纷的实践工作中,史进岭同志发现,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处理纠纷,那么就可以把一些不好的影响、后果控制在最低程度。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与纠纷,他主动对接、走访辖区的行政村,积极与村干部建立工作联系,与群众谈心,了解群众之间存在的纠纷及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并定时回访群众进行反馈。

心系群众、情牵司法、勤恳朴实的史进岭同志,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也没有身披七彩的光环,但他用一心为民的真心和最朴实、最诚信、最实在的工作,让狮豹头这片热土充满了安宁、祥和;用诚心和汗水,换取了群众的满意和赞赏,用以身作则、勤勤恳恳的“正能量”为司法所作出了表率,树立了基层司法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