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9-08-08     钦南检察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委实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

临川区鹏田乡鹏田村会计张小明违规拆分低保金发放问题。2017年至2018年,张小明和鹏田村委会八组原组长曾锦飞(已免职)商量,违规拆分低保户付某、曾某香、曾某祥低保金1000元、1800元、680元,发放给该村八组其他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村民,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张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乡区甘坑林场慈眉村委会原会计曾国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曾国春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的条件,利用经办慈眉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以特困户的名义,伪造村书记、主任签字,为自己申请危房改造资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款10000元。2019年6月,曾国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资溪县高阜林场下源村党支部书记陈合成、村主任陈贤文优亲厚友、套取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下源村在冬春救助款发放过程中,违规给村干部亲属发放救助资金4800元。2014年至2017年,以党员活动等名义、提供虚假工资表等方式,套取冬春救助款、农作物受灾补助款、坟山公益林补助、公益林管护费、护林员工资等共75098元。陈贤文、陈合成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陈合成、陈贤文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仁县郭圩乡胡家村江背小组组长吴仉孙套取粮食补贴问题。2005年至2007年,吴仉孙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该村集体的机动田42.8亩登记在自己儿子吴某名下,并以吴某名义申报了粮食补贴,共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5604.6元。2019年5月,吴仉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诉4起问题,有的违规拆分“低保”变“均保”,有的利用职权骗取补贴,有的发放救助优亲厚友,有的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这些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基层群众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予以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守住纪律底线。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抓实抓牢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作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问责、精准问责,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抚州市纪委监委)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t0oDcmwBvvf6VcSZv6S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