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法律问题,找他们

2020-03-05     大连新闻网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万恒

本报讯 目前,大连市各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正全面展开,大批外来务工人员返岗。为了做好复工复产阶段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门安排了驻中心值班律师,每日为企业和务工人员解读抗疫期间的法律问题。记者了解到,一些问题在当下形势中颇具代表性。

吉林打工人员老郝从老家打来了咨询电话:“我是一个农民工,去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一个工厂打工,还在工厂附近租了房子。因为防疫,至今在吉林老家没出门,现在想回到大连打工,想问一下有什么特别要求?”

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王金海解答说:目前,大连市政府在防疫方面十分重视,本着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您在从吉林回大连前要主动向单位申报,到大连后除自行隔离14天外,还要按照居住社区要求登记并服从社区管理。另外,自2020年1月29日至3月31日,从吉林老家到大连的实名制车票(普通车硬卧及以下,高铁和动车二等座,或长途汽车车票),大连市总工会对符合条件的返岗复工人员给予全额报销,具体情况请拨打大连市总工会公布的电话(0411-82610421,或15998596600)。

甘井子区一小微企业负责人王经理咨询:“目前因疫情影响,单位许多岗位人员回老家后至今未返回,目前企业是半停产状态,经营遇到一些困难,像我企业这种情况对职工的工资如何发放?”

对此王金海律师解答说:依照规定,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中心副主任赵文娟告诉记者,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心还专门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律师团,在疫情期间专门为农民工讨薪、要求工伤待遇提供法律援助,疫情期间,中心还开辟了绿色通道,不管是电话申请还是现场申请,均由驻场律师第一时间处理,确保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心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的新需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通过热线和网络提供农民工法律咨询360多人次,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20多人次,成功办结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件,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抗疫复产、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swvQq3ABgx9BqZZI16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