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引导取证追回冰毒80多克,厦门这个毒贩获刑15年!

2019-11-22   清朗天空

思明检察

每隔几天,被告人汪某都会到快递网点寄送折叠台灯,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网店卖家。其实,他寄出的每一盏台灯的底座内,都藏有一小包毒品。正当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之时,侦查人员早已看穿了他的“把戏”。近日,被告人汪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藏毒于台灯底座

  2018年10月8日,被告人汪某经QQ与厦门买家陈某生联系,约定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贩卖1克冰毒并通过快递方式从四川寄往厦门。随后,汪某将一小包净重1.1克的冰毒邮寄到厦门给陈某生。得到线索后,公安机关在思明区某快递点提取到该快递包裹。经勘察,从快递盒子内的折叠台灯底座内提取到外用锡箔纸,内用红色密封袋包装的毒品。2018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在四川省绵阳市抓获被告人汪某并在其住处查获毒品冰毒6.9克。随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发现端倪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院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告人汪某自2018年5月起便时常在其住处附件的快递网点寄送快递,寄送的物品均为LED台灯,主要寄往山东、福建、河北等沿海城市及东北部城市。这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被告人汪某极有可能以同样方式多次贩卖毒品。随后,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展开侦查。

追回毒品80多克

  随后,侦查人员赶赴四川绵阳调查取证,成功追回四个快递包裹,均在其中搜查出冰毒,经鉴定共计84.45克。原来除了贩卖给厦门买家外,汪某在2018年10月20日当天,还以同样的方式,向福建泰宁、辽宁营口、山东青岛、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等地的买家寄出毒品。

  经审查,被告人汪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92.45克。据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汪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涉嫌贩卖毒品罪,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汪某某被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

  贩卖毒品的行为,是我国重点打击对象,无论贩卖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多次贩卖毒品的,还会加重处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应当处以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汪某某将毒品藏在台灯底座,试图通过寄递的方式瞒天过海,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作聪明一不小心就会变成作茧自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之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