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 聪明反被聪明误 伪造证件被交巡警三大队查获,罚6700 拘留15日

2019-08-10     固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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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会议要求,深入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为创城创卫工作持续助力,2019年8月6日,交巡警三大队利用稽查布控系统查获一例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简要案情2019年8月6日10时06分,三大队秩序中队在建业街开展稽查布控工作中,孙某驾驶宁DAB085号小型轿车(非营运客车)因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要求孙某出示相关证件,在例行询问过程中,孙某支支吾吾,有意回避,执勤民警判断该车存在问题,经系统比对,发现孙某涉嫌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立即将孙某带回大队进行处理。经询问查证,孙某系在驾考过程中,嫌考试程序繁琐,因此通过微信联系网上不法商贩购买驾驶证以便使用。

处罚结果:孙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非营运客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孙浩罚款67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使用的伪造驾驶证予以收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收缴,并扣留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固原交巡警提示: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一次无证驾驶可能只是好奇、侥幸、偶然的驾驶行为,但却是一次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面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我大队将一如既往的保持高压态势,严查严管,毫不松懈。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rE78eGwBvvf6VcSZn7H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