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学经典,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盐是人类生活中的必需品,任何人都需要食盐的补给,以维持身体生理的需要。有人将食盐视为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是有一定道理的。一切烹调如果没有盐的加入,就会暗淡无味。盐的生产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且没有其他的代替品。因此,从古代开始,盐业就是一个“香饽饽”。古人将占有盐放在关系生存的重要位置上。
山西运城的池盐,可以自然结晶成盐,颗粒较大,色白,是中国古代最好的盐业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对盐的需求量逐渐增多,为争夺盐业资源引起的纷争逐渐增多。
相传,黄帝与蚩尤之间的战争,很可能就是为了争夺运城的池盐。当时的池盐是十分稀缺的自然资源。运城盐池当时在黄帝部落的占据和控制之下。而居住在东方的夷族没有食盐资源,盐的供给十分困难,部落首领蚩尤为了部落的生存和发展,就向拥有食盐资源的黄帝部落发起了战争,企图将黄帝赶走,由他的部落占领盐池,以过上好的生活,但蚩尤最终战败。据说蚩尤被黄帝擒杀后,血流盐池,池水为赤色,蚩尤之躯被解,因此盐池又名“解池”。
又有传说,尧、舜、禹分别建都在平阳(临汾)、蒲坂(永济)、安邑,三都城均靠近运城盐池,说明人们当时所用食盐极有可能都来源于运城盐池。在古代,运城池盐既是本族经济发展的动力,也被用作部族之间交换物资的中介。拥有盐池的部落可以吸引其他部族到其附近地区“安营扎寨”,甚至还可能吸引某些部族前来依附或加盟,以增加部族的规模和势力。
有许多古籍记载了运城池盐。《尸子》记载了舜就解池的盐南风所做的《南风歌》:“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周礼》中记载:周设“盐人,掌盐政之政令,运城池盐作为贡品献于周王室”。《左传》中曾经记载,晋大夫一致认为要生活在运城盐池一代,因为此处“妖娆而近盬”,“盬”指的就是运城池盐。
山西运城的池盐,历史上有多种称谓。先秦时代被称为“盬盐”、“苦盐”、“形盐”、“印盐”,汉魏时期称“河东觧盐”,唐代称“蒲州池盐”、“河中池盐”、“晋盐”,宋代称“陕西颗盐”,明清称“河东池盐”。
日本的学者宫崎市定认为,中国最古老的文明兴起于运城盐池附近;盐池是夏、商、周三代文明的经济基础;盐业是最早的商业,食盐是最早的产品。他还认为,商贾的“贾”,最初起源于“盬”。
运城池盐纯然而不假人力,听命于天日而漫生随收的生产方式,大约在魏晋至隋唐时期结束。魏晋时期池盐的生产方式是以沃土灌畦,称为“盐田”。唐代,盐池已普遍使用“垦畦浇晒法”。至北宋,解盐生产进一步发展,年产量可达数千万斤,能供当时全国食盐的三分之二,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支柱收入。
统治者为了控制盐业,自东汉开始,对盐实施专营。宋代庆历八年(1048年),推行钞盐制度,商人拿钱购买盐钞,然后凭钞至盐池请盐,最后运销至指定区域。虽然宋朝对盐实行禁榷制度,但已经出现了以山西商人为主的运盐商队,《垣曲县店下样》铭文记载,盐商和雇工之间用契约、标准权衡及赏罚手段等维持和调节关系,从而维系整个运输商队。山西的运盐商队的活动区间受到规定和限制,但也在被允许的范围内,为中国国内交通线路的更新和交换关系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宋代的盐业输运打底,明代以后随着北方边镇市场的形成,山西商人继承和发扬了先人的经商精神,借河东池盐之利,在“开中制”的政策下,捷足先登就是顺其自然之事了。
众所周知,晋商靠盐业而发家。山西运城的盐池,自古以来就是兵家争夺之地。而国家也对盐业实施专营,那么,晋商是如何靠盐业发家的呢?明清时期是晋商的兴盛时期,其兴盛得益于四次重要的历史机遇。
晋商的第一次历史机遇是在明初。朱元璋建国之后,为了巩固政权,多次出兵至塞外歼灭元蒙的残余势力。至永乐年间,朱棣五次出征漠北,元蒙势力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被迫北迁,并逐渐分为鞑靼、瓦剌、兀良哈三部,分别居住在大漠南北、天山南北、大兴安岭东。三部势力均是单一的游牧经济,无耕织、地产、锅釜之事,需要仰仗中原。
起初,明政府严密防范各部与中原各地的交往,但从宣宗之后无力出征漠北,只能采取一些防御措施,如重新修筑长城;疏通南北运河;沿长城线设立九边镇,驻扎军队。据统计明政府在长城附近设有86万军队,马匹更是不计其数。如此规模的军队和马匹需要大量的军饷才能维持日常的生活。因此这一带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军事消费区。
明政府最初解决边镇军饷的措施主要有三个:屯粮、民运粮、开中制。前两个措施受豪强私占屯田、运输负担过重等原因而受到破坏,最后只剩开中制。所谓开中制,就是由商人承接边镇所需粮草,官府给这些商人的回报就是盐的专卖权。具体来说,就是官府出榜招商,商人应招,运输军需粮草至边镇,换取盐引,然后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请盐,再到指定的地区销售,并从中获得利润。
山西位于长城内侧,境内的大同及山西镇皆属九边镇。宣大总督所辖宣府、大同两镇为重镇,布防的军队最多,需要的粮饷也最多,开展盐引的数量自然最大。这就为山西商人提供了“极临边境”的优势,开中制一实施,山西商人便捷足先登,进入北方边镇市场,集粮盐、布商于一身,兴起于商界。
晋商的第二次历史机遇在明中叶。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开中制已不能适应社会需要。弘治五年(1492年),户部尚书叶淇变法,将开中纳粮,改为开中纳银,也就说商人不能再纳粮到边镇换取盐引,而是要纳银换引。而且叶淇还提高了盐引值。
晋商面对这一新问题,不失时机,改变经营方针,作出了三大方面的改变。一是将盐、粮、布经营转变为多业经营,丝绸、茶叶、颜料、煤炭、铁制品、木材、烟草、干果、杂货等都成为晋商经营的范围。二是将活动范围从纳粮开中地区发展到全国各地,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甚至是国外,都留下了晋商的足迹。三是将经营方式在独资、贷金等形式上,加入行帮、伙计制等组合形式,增强了商业竞争力。由此晋商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地方商人集团。
晋商的第三次历史机遇是在清朝前期。清朝成立之后,中国的版图呈现出大一统的局面,政治相对稳定,商品经济在明代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清政府在开发边疆经济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采取满蒙友好政策。晋商抓住这一机遇迅速开展旅蒙贸易,以长城沿边地区集镇为据点,沿着通向蒙古各地的驿道,由近及远开展贸易,由漠南蒙古逐渐向北发展。
同时,晋商在边陲一带取得了巨大成功,垄断了恰克图国际贸易。恰克图是雍正五年(1727年)开辟的中俄边境贸易城。晋商在此时还扩大了经营地区和项目。明代晋商的活动区域基本上是“半天下”,而到了清代,其足迹几乎是遍布天下,在北部蒙古地区和西北地区尤为活跃,北京、天津、南京、苏州、广州等地活动也比较集中,同时还把生意做到了俄国、日本、中亚等地。经营的商品扩充到了绸布、纸张、裘皮、油酒、茶叶、典当、粮食等行业。清代前期晋商的商业经营资本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晋商的第四次历史机遇是清朝道光皇帝之后。明代白银的外流,一条鞭法的推行,清朝前期农业生产的发展,都使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活跃。17世纪以后,清朝的征收赋役、发放薪饷一律用白银,货币地租也有所发展。鉴于货币的流通,晋商抢先一步看出商业活动需要金融行业的发展,于是在账局、钱庄的基础上,创办票号,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得以称雄商界。
如果历史机遇是晋商发展的“天时”,那么晋商的发展也同时具备“地利”和“人和”的优势。“地利”指的是山西具有的优势地理位置。古代的山西靠近边境,频临蒙古部落,为商业发展提供了绝佳的位置。“人和”指的是晋商本身的素质。晋商本身具有随机应变、灵活处事的优点,否则他们也不可能迅速而准确地抓住这几个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