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发现前方有交警临检
以为偷偷溜了过去交警就不会发现?
其实
这样的小花招交警蜀黍见得多了
一眼就能识破!
近日,独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特巡警大队抓获一名无证驾驶车辆逃避检查的男子。
事情经过
当天下午16时许,执勤民警在大元卡点开展查缉工作,在对进入独山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当所有的车辆都在排队等待检查的过程中,一辆号牌为贵HYPxx1的车辆趁执勤民警在检查其它车辆的间隙,悄悄的开出执勤卡点,当民警发现时,该车驾驶人已经驶离卡点不见了踪影。
(驾驶员潘某某)
执勤民警立即汇报给县局110指挥中心,并联系在街面执勤的其他警员和特巡警大队协助拦截此车,最终在县城和平路路段该车被特巡警大队截获。
(拦截下驾驶员)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潘某某系三都县人,因急于到独山办事,心存侥幸而不顾自己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从三都来到独山,没曾想遇到交警查车,潘某某害怕被查到自己无证驾车,遭受处罚,所以耍起了“小聪明”趁执勤民警检查其他车辆的时候,悄悄驾车溜出执勤卡点。谁曾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潘某某事后感到后悔不已,并保证以后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做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事情。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所有的无证驾驶
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就开一小段没问题的”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
一时的侥幸
造成的有可能是终生遗憾!
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驾驶从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黔南交警再次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
请持“证”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