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全国人民团结一致阻击疫情
科学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
是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的重要防线
个别不法商家因此
趁机恶意哄抬防疫物品的价格
这种哄抬物价的行为
已经触犯法律!
必须
严 厉 打 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银川市加大对哄抬物价
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
开展防疫物资保障专项行动
对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稽查执法力度
期间,共查处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防控用品案件143起,罚没款金额127.84万元,没收、扣押假冒伪劣口罩14.6万个、消毒液936公斤、消毒酒精615公斤、护目镜33个、泡腾消毒片63瓶。
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兴庆区检察院联合,又查处一起哄抬防疫用品价格及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的违法案件。
据执法人员介绍,宁夏益民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高出进价203%的价格销售酒精消毒液,同时经营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宁夏益民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小宇提醒
试图在疫情特殊时期趁火打劫,
不仅会扰乱公共秩序、损害民众利益,
也会给行为人自己造成严重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记者:闫莹】
【编辑:张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