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江伟法官
为您带来温馨的假期提醒~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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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如果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那么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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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强买强卖的行为,可以视情节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或者单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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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且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触犯《刑法》,构成强迫交易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官介绍
江伟,清华大学刑法学硕士,2005年参加工作。现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工作以来,先后审理过吉林省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常委王素毅受贿案,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贪污、受贿系列案,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受贿系列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
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奖励七次。曾获评北京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第一届、第二届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先后在《法律适用》《刑事审判参考》《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检察官》等期刊上发表了三十余篇文章、案例。为北京市各机关、高校、银行、医院等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法制讲座三十余次;被聘为北京市法官学院兼职教师、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
当您遇上强买强卖
请勿慌张,及时报警
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祝您长假旅途平安、心情愉快!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