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12333”式服务 山东建立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

2020-04-13     齐鲁网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3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全员登记服务制度、人员动态服务制度、分级分类服务制度、定期联系服务制度、信用承诺服务制度等五大制度,并明确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其中,“劳动年龄内”是指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有就业要求”依据个人申请;“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在山东省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参照执行。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自2020年7月1日起,启用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受理劳动者失业登记申请,并按照登记失业地将劳动者申请转交各地办理。《通知》要求各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分级分类制度,主动通过数据比对、走访调查等方式联系登记失业人员,变“人找服务”为“服务找人”,保障登记失业人员享受登记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

据了解,定期联系服务制度要求各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加强对失业人员的日常联系、月度追踪及即时响应。具体表现为:一是加强登记失业人员日常服务,实时记录服务情况及结果,帮助其尽快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同步指导登记失业人员主动报告求职经历和就业状态,及时更新登记失业人员相关信息。二是通过信息比对或工作人员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每月至少进行1次跟踪调查,了解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动态,对跟踪调查的情况要在山东就业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三是登记失业人员可通过当地12333电话等线上渠道提出服务诉求转交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登记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提供“12333”式服务,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

此外,《通知》强调各级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即时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对材料或手续不全的,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先行容缺办理,7个工作日内采取信息比对、实地调查等方式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等为由不受理相关就业服务诉求。要优化经办服务,通过建设智慧就业服务大厅,推行智能化认证、电子化签章、不见面服务,实现全程网办、全省通办。

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报道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pokEdHEBnkjnB-0zOn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