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先后到3处不同地点纵火,最终引发北海冠头岭森林火灾

2020-07-03     南天一剑

原标题:就是他!先后到3处不同地点纵火,最终引发北海冠头岭森林火灾

6月29日下午3点

北海冠头岭突发森林大火

北海消防队共派出了

109名消防队员参与救援

令人愤怒的是

这竟是一起人为纵火案!

为了寻求刺激

北海一男子竟先后到

冠头岭3处不同地点纵火

并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在家中当场抓获!

6月29日下午3时许,北海市冠头岭发生山林火灾,经该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于当晚20时30分成功扑灭明火。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有一条约3米长、30公斤重的缅甸蟒因烧伤伤情过重死亡。经测算,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80亩,主要为茅草和小灌木。

事发后,北海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封锁警戒火灾现场,并迅速在火场周边展开摸排调查工作。经民警连日走访调查,并在市公安局相关警种的协助下,成功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居住在海城区天和花园小区的居民刘某宏存在故意纵火嫌疑。

锁定嫌疑目标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出动,于7月2日晚在刘某宏家中将其抓获。

据刘某宏供述,其为了寻求刺激,于6月29日下午来到冠头岭,在山脚下的超市买了5个打火机,并先后到3处不同地点纵火,最终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刑事责任

(一)放火罪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失火罪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来源:北海日报、广西北海消防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pmqrHHMBd4Bm1__Ypl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