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政府办副主任何金桂、工作人员陈修立伪造材料应付扶贫巡视问题。2017年11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到隆安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要求隆安县政府办提供相关材料。何金桂明知县政府领导班子没有召开过相关专题学习会议,未向任何领导汇报,擅自安排陈修立伪造2013年1月25日至2017年7月29日相关专题学习会议记录共计16份供巡视组检查。2018年6月,何金桂、陈修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鸣区马头镇水利站工作人员陆川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7月,陆川的帮扶对象陆某海户申请武鸣区科技产业扶贫项目。当年10月,陆某海户在未实际养牛的情况下借用他人的牛来拍照申请扶贫产业并通过验收,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4000元。陆川作为帮扶责任人,未实际了解帮扶户的真实情况,未认真查看其收支记录,帮扶工作失职失责,导致陆某海户用虚假材料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2019年4月,陆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陆某海户违规所得已全部追回。
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古寨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陆荣艳,居委会会计蓝玲玲在产业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问题。2016年10月,陆荣艳在协助古寨瑶族乡开展2017年县种桑养蚕扶贫项目中,授意蓝玲玲虚报非种桑养蚕贫困户名单多领取桑苗,并组织社区干部代贫困户与某合作社签订《桑苗赊销协议书》。2017年2月,陆荣艳组织发放桑苗没有按规定履行签领和发放手续,不是由贫困户亲自签领而是由屯长自行组织分发,并且陆荣艳和蓝玲玲还代贫困户在桑苗发放表上签字摁手印,导致出现非种桑养蚕贫困户领取桑苗且不种植的情况。2019年5月,陆荣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蓝玲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南宁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