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3月19日讯 “宁其雄您好,您申请的社会保险接续业务已经通过审核。经核查您共服役36个月,医疗保险实际应补缴36个月,补缴金额合计10144.8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为2135.88元。请在3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缴费部分金额缴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28-37666778。”
3月16日,彭山籍退役军人宁其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温馨提示短信,提示他的社保接续申请已经通过审核进入缴费阶段了,他立即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了社保接续个人缴费业务。他激动地对为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说:“感谢党和政府出台了这么好的针对我们退役军人的政策,感谢前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亲自上门宣传解释政策、帮我查找档案,现在我终于办好了社保接续业务,太谢谢你们了。”
宁其雄,退役军人,曾在84504部队服役,参加过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退役后安置在彭山区碱厂后下岗,因患尿毒症常年吃药,生活困难。目前政府对他补缴医保实行资金补助后,本人能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解决了他看病难、看病贵的后顾之忧。
2020年以来,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就社保接续缴费流程、征缴主体、缴费周期、社保专户开设等实际缴费阶段各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明确了各单位职责,进一步梳理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缴费办理流程。今年2月还出台了《眉山市彭山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区级困难企业认定办法》,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地落实,确保彭山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都能享受政策福利。截至目前,已为19名退役军人办理了社保接续缴费业务。(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