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韩国曝光的社会事件“N号房”引起了热议,一个化名赵博士的男子,利用通讯软件建立若干秘密聊天室,在其中散播大量女性的不雅照片和影片,估计有27万人交钱加入了这个聊天室,不仅观看、下载,还继续传播。这件事刚一曝光,舆论哗然,天怒人怨,所有人都在网上谴责赵博士和27万隐藏在网线背后的同谋。
“N号房”主犯赵博士
人们为什么对“N号房”如此愤怒?原因很简单,它触碰了我们的底线。严格意义上说,任何犯罪行为都是越过社会底线的行为,但“N号房”所造成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一般犯罪,可以说赵博士的行径,造成了网络信息大规模伤害事件的恶劣先例。
就历史来说,韩国之前出过不少针对女性的犯罪事件,比如2008年的“素媛案”,甚至更早的2004年“密阳女子中学事件”。人们谴责那些犯罪,只是站在批评主犯的恶意动机角度,但这次“N号房”事件爆发后,全社会都出离愤怒,为什么?
因为“N号房”牵扯的人员之复杂,犯罪形式之隐蔽,造成影响之恶劣,全都创下了记录。人们的愤怒,除了直觉上的义愤填膺外,回归到“N号房”的特殊性,可以从受害者数量、加害者数量,以及网络传播三者的关系入手,总结出公共愤怒的三大原因。
第一,“N号房”涉及的受害人群体庞大,影响深远
与过去的个别针对女性的犯罪相比,“N号房”涉及的受害人群体规模庞大。根据目前的统计数字,赵博士不雅视频的受害女性多达74人,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11岁。所有受害者都是因为看到犯罪嫌疑人的高薪招聘广告,不慎误入陷阱,从而遭到赵博士要挟,不得已拍摄了不雅照片和视频。
相较于韩国以往针对女性的犯罪活动,不论是素媛案,还是密阳案等,此次受害者人数翻了数十倍,多达70多人,而且受害者年龄层从儿童、少年一直到成年人,将脏手伸向未成年人,赵博士的行径令人发指。而且,这些不雅照片和视频的影响不只在当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此案的遗毒深远。
对这些受害女性所拍摄的视频,已不能用“犯罪”来形容,用“残忍”一词更为贴切,因为这些不雅视频的内容匪夷所思,企图用各种恶意桥段来吸引观众,正常人实在难以想象其中的乐趣。
赵博士自己承认,这些都是为了满足付费会员的特殊癖好,因为有市场所以他才会铤而走险,我们先不管赵博士的推托之词是否经得起推敲,光是从影片的内容来看,这些犯罪视频被人观看、收藏、二次传播,将会对受害者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尤其对于其中的未成年女孩来说,她们一生恐怕都无法摆脱这场梦魇,借由一场犯罪,毁灭了74个人的人生,这是我们怒不可遏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N号房”推波助澜的加害者群体
赵博士曾在自白中反复强调“因为有人看,所以有市场”,企图暗示这些不雅视频的诞生与发展全都是因市场而产生,自己只是操作人,虽然赵博士是在为自己洗脱罪名,但我们无法忽视他提及的现象,确实人有很多在为不法影片买单,而这些人无疑是赵博士的同谋,他们和赵博士共同构成了加害者群体。
“N号房”目前挖掘出来的付费会员,保守估算就有27万人,换句话说,一段关于女性的不雅视频,可能遭到至少27万人观看、传播,影响范围远超我们想象。这些隐藏在网线之后的“看客”,花钱购买的不是一瓶饮料、一袋爆米花,而是有尊严的人被强迫拍摄的被剥夺人格的不雅视频。
这些人明知道赵博士贩卖的是非法且不道德视频,还是“慷慨解囊”,以满足自己变态的心理。他们虽然在网上使用着化名,拥有虚拟的身份,但在现实中,他们可不是虚拟人物,他们是生活在我们四周或许还会擦肩而过的人,有的甚至是我们的同学、同事或者朋友。
然而,就是这些可能穿着时尚,谈吐不凡,拥有体面工作的人,在网上却变成了有着丑恶嗜好的愚夫,他们对于无辜女性的卑劣幻想,促成了赵博士肆无忌惮的犯罪,他们内心深处的恶,与赵博士一共构成了“N号房”的犯罪,除了首恶赵博士,这27万会员也无法逃避责任,他们是对“N号房”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的加害者群体。27万带着面具的“两面人”就隐藏在我们身边,这是我们怒不可遏的第二个原因。
第三,“N号房”体现的网络“共享”效应
“N号房”所展现的犯罪事实,发生于网络,并被网络的“共享”效应不断放大。
我每个人都对网络的“共享”效应深有体会,不管是一句俏皮话、一张搞笑图,或是一段视频,只要开始传播,立刻会遍布网络的各个角落。在网络上,我们看到的影片或图片,只要觉得有意义,只要手指一动,就能存在内存卡和硬盘上。
仅就“N号房”来说,被下载的图片或视频被反复传播,每传播一次或被观看一次,加诸于受害者身上的伤害就增加一次,过去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终结,但网络上的犯罪和非法行为会随着网络的“分享”效应不断被重复,只要这些照片和视频不被彻底删除,“N号房”犯罪的过程就永无止境,受害者的痛苦也就无法终止。
由于赵博士掌握了大量“N号房”受害者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地址、电话号码,还有韩国版的身份证号(住民登录证号),韩国方面紧急推出“N号房”受害者更改住民登录证号的政策,这虽然是一条亡羊补牢的方法,显示了韩国方面对于制止犯罪的态度,然而,相对于对受害者的保护,更不可忽视的其实是对加害者的惩罚,以及对于流传于网络上的信息的处理。
虽然电话、身份证号都能变,但留在27万“登徒子”硬盘上,以及网络空间中的各种照片和视频该如何收回和删除?目前来看,除了个人自律以及法律的威慑,恐怕还没有好办法,我们对于不良信息在网络“共享”效应的加持下,被大量传播的现状无能为力,这是我们怒不可遏的第三个原因。
面对“N号房”,我们的愤怒理所应当
网络是一个展示、传播、共享信息的平台,无所谓善恶,优质的信息可以广而告之的传播,非法的信息也可以蹑足附耳的流传,最终网络造成的结果是好是坏,全凭使用者的自律。
“N号房”的发生,是借助了网络的传播属性,将一种古老的犯罪形式搬到了虚拟空间,使犯罪过程复杂化、隐蔽化、规模化,从而更加直白地展示了人们内心深处一些桀骜不驯的“恶”,摧毁了我们长久以来的维护社会文明的努力,触动了我们内心深处的道德底线。
赵博士等首恶的无耻,27万加害者的下流,使我们再次惊醒:原来在现代社会,我们仍然存在着自我认识的危机——我们低估了人类中一些人卑鄙龌龊的程度。
面对“N号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愤怒,我们的愤怒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受害者的人数庞大,二是加害者的数量惊人,三是对网络“共享”效应传播不良信息的无可奈何,这三个现象并非前所未见,但一直没有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借助“N号房”的爆发,或许我们应该着手讨论新的道德和法律规则,以应对网络犯罪的挑衅。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p77XQXEBiuFnsJQVH2X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