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严禁”!注意,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这些事千万别做

2019-09-13   磁县生活

中共磁县纪委

磁县监察委

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十严禁”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特明确和重申以下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或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用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住宅楼、商务写字楼、企业内部食堂内“一桌餐”等具有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7.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奖金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

8.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9.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

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单位要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公车封存规定;要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县纪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针对“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开展全方位、立体化访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态势,严查快处,以强力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促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反弹。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2322161。

中共磁县纪委

磁县监察委

2019年9月12日

编 辑|郭 利

审 核|赵保财

终 审|秦 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