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我被车撞了

2019-07-21     旧屋拾荒

大家好—我是旧屋拾荒


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这个谁也无法完全保证。

这不小周在5月1日早上9点左右接到公司领导电话,表示要小周赶往公司处理一下临时工作,本来计划和家人朋友一起出去游玩的安排因为工作的事情又被打乱了。

在下午3:30左右小周完成工作并通过微信与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得到回复后小周操作考勤软件进行考勤离开。

在回家途中小周在十字路口被右转机动车碰倒,经就医后查看小周左小腿胫腓骨骨折,需要休要数月。

在休养期间小周与公司联络说明情况表示需要修养数月,同时与公司协商修养期间薪资福利待遇及住院治疗费用等问题,通过多次沟通公司表示等小周恢复后来公司正式工作时在协商具体事宜。

修养期间薪资暂时按照当地标准保底薪资进行发放,其他治疗费用先行垫付等出院后公司统一报销,同时告知可以协助小周向对方追偿。

得到这样的答复小周当时并没有多想什么。

直到出院后,小周到公司提及薪资待遇及费用报销时出现了沟通不愉快的情况。

公司表示:住院费用及治疗费用已帮助追回了极大部分,而且还有一笔伤残补偿费用。同时表示公司为了帮他向对方追偿付出了多少,然后经公司开会决定给予小周进行调整增加薪资等等,报销费用事情让小周就这样算了。

小周听到这样的答复心里很生气,感觉受到了欺骗。

回去后小周与家人叙述了事情经过,通过沟通小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小周:某网络科技公司

是否可以证明是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是(考勤记录,聊天记录)

是否符合上下班行驶路线:是

事故是否定责:是

事故承担责任:次责

是否进行伤残认定:是

伤残认定等级:10级


那幺小周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拿到那些补偿哪?

  1. 薪资福利:修养期间按照原有薪资福利待遇发放;
  2. 治疗费:治疗期间医药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3. 伙食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具体参考当地实施标准)
  4. 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评残后护理费;
  5. 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6. 4.1.1.住院期间: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
  7. 4.1.2.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月支付;
  8. 4.1.3.具体参考当地实施标准;
  9. 工伤补助金:

5.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5.1.1.继续在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5.1.2.提出辞职:可享受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1.3.具体的金额参考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标准);

5.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大家道路行驶一定注意安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n_GaGmwBmyVoG_1ZvfK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