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说:逐步整改!
28日上午,龙湖区新津街道与区城管执法局出动重型机械,对辖区一幢超高建筑物的超高部分进行拆除。
该超高建筑物位于陈厝合泰和街。拆除当天,现场调用大型吊车,将炮机送上建筑物顶层,随后逐层往下,开始对建筑物超6层部分进行拆除。
据了解,该超高建筑物为纪某彬于2017年9月前在新津街道泰和街67号擅自搭建的16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其行为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与《汕头经济特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执法机关己于2017年10月25日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埋决定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书》;
同年11月3日作出《催告》,根据规定,2017年11月20日,经龙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拆除后,执法机关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同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公告书》。
据龙湖区新津街道办事处主任黄玉林介绍,他们计划用20天的时间,对这栋16层高的超高违建房实施拆除超高的部分。
据了解,新津街道对居民自建房超高违规建设项目,统一实施“休克”和“卸甲”行动,拆除水电、电梯、升降机等设备,全面封停之后,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居民按照正确的报建程序规范建房。
同时由村居干部落实日常的网格化监管,由街道执法中队联合区职能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突击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偷建抢建苗头,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制止。街道还通过封堵违建房门窗等方式,有效地遏制超高建筑抢建现象。
龙湖区新津街道办事处主任黄玉林说:“我们对辖区内152宗立案登记造册的超高违建房项目,逐步进行整改,目前已经整体拆除两宗,自拆整改达标的有4宗,目前还有5宗正在整改。”
来源: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