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老司机
开着自己心爱的报废车招摇过市
以为能巧妙地躲过交警蜀黍的追踪
too young too naive
不仅如此
还挂套其他机动车号牌以为“高枕无忧”
胆大司机
最终因“交通违法大满贯”受到法律的严惩!
9月17日下午17时许,洛阳交警伊滨大队民警在我市伊滨区汉魏大道与康庄街村口执勤,一辆号牌为豫C***6五菱之光面包车外观破旧,引起民警注意。
执勤民警从远处观察发现,该车挡风玻璃上粘贴的年检标签为2015年,已超期四年,遂拦停该车并进行核查。
核查过程中,驾驶人张某声称并不知道车辆已逾期未审验,且现场不能提供行车证。经核实车辆信息后发现车主和车型等信息与该车一致,但是民警凭借丰富的经验判断,该车肯定有猫腻。
于是,民警又对该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进行认真比对。果然,与查询出来的真实信息不符,确定该车系套牌车,且被套牌的车辆和该车均为张某所有,两辆车均系报废车。这样的结果让民警哭笑不得,还是第一次看见报废车套牌报废车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驾驶报废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和未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提醒:驾驶套牌车、报废车上路行驶均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套牌车辆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加大了交通部门的管理难度,而且侵害了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利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受害人索赔带来很大的难度,加大了其索赔的风险。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作为现代文明高素质的驾驶人,我们要共同抵制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环境。
信息来源:洛阳交警伊滨大队
编辑 | 董栋 审核 | 谢育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