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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画书界奥斯卡”
吉田修一 |
吉田修一被称为“日本文坛跨界天才”,作家本人有一张足够帅气的脸庞,风度翩翩,还养着一只可爱的猫咪。从出道以来,他获得了芥川奖等一众实力文学奖的认可,他的作品既有被称为“肉食系”的《怒》《恶人》,也有像《横道世之介》这般弥漫着温情与善良的“草食系”作品。他擅长挖掘微妙的人际关系,也长于表现都市人的心理情境。近日,中文版新书《公园生活》推出,讲述都市生活中年轻人间的幽微情感。
离开故乡,身体一部分就此消失
文丨淑娟
出道至今22年,吉田修一已然开启了纯文学和通俗文学写作的双重通道,至今累计出版了近四十部具有丰富面向的作品,颇受各类奖项的青睐。
从今天回望过去,2002年之于吉田修一是个“出乎意料”的年份——34岁这年,他先是凭借长篇《同栖生活》获得第15届山本周五郎奖,没过多久,中篇《公园生活》又斩获第127届芥川奖。
《公园生活》[日]吉田修一/著,伏怡琳/译,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10月版
或许可以把2002年当作吉田修一写作生涯的某个标记,同年获奖的这两部作品也包含着一些相近的质地:两部作品都以某个相对固定的空间(合租的公寓/公园)作为容纳人物关系和安放事件的“场地”,它们的主人公也都是来自外乡、在东京打拼的青年男女。
如果将《公园生活》进行简要提炼,男女主人公先是在地铁上偶然相遇,他们原以为这番对话不会有后续,然而后来,故事发生的主要空间被设定在东京市内商场高楼环绕的日比谷公园,他们都常在公园吃午餐,从而得以若即若离地交谈。
从“地铁”这一紧张陌生的公共空间,到在“公园”里分享都市工作以外的难得放松和闲暇,最后两人相约同去摄影展。那里展出的照片是女白领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也是在网络小游戏里“我的替身”曾涉足的地方。当关系慢慢走近,那一刻,两人的对话穿过影像和游戏构建的虚拟时空,直接指向了属于私人领域的故乡之回忆。他们也就此对两人的关系做出了现实的决定。
小说中,每一次空间的转换都带来两人关系的推进,在这一过程里,“日比谷公园”的模样也逐渐清晰。就如同乔伊斯的《都柏林人》中收录的一个短篇《公寓》,三个人的关系就是以公寓为舞台得以推进,空间成了盛放人物关系、推动故事情节的容器。
电影《横道世之介》剧照
吉田修一在访谈中提到过,他的写作顺序总是先确定地点,再确立人物,然后才是故事。他的作品选择的空间大多从真实生活中取材,使用真实的地名。比起纯粹架空和虚构的空间,这或许更考验写作者对现实生活的捕捉和洞察。
收录在这本书里的,还有另一个中篇《Flowers》。较之“平淡”的《公园生活》,《Flowers》在情节上有更多类型化的影子,虽然篇幅上仅是个中篇,读者却能够从中读出《恶人》和《怒》的痕迹来。通过这两个作品的对比,我们恰好可以读到吉田修一结构中篇的两种方式。
电影《怒》剧照
《Flowers》的主要情节是:奶奶去世后,原先在乡下给叔叔开的石材铺搬墓碑的“我”,在妻子鞠子的鼓动下离乡来到东京打工。“我”每天跟车给自动售货机配送饮料,却被卷入同事的偷情事件里,甚至见证了职场霸凌;与此同时,妻子鞠子成了个演员,有了自己的社交圈。两人无力应对都市生活的冲击,成了一对各行其是的夫妻。
如果说《公园生活》讨论的是都市中人如何建立起彼此间真正的联系,那么《Flowers》更类似于它的“前史”,见证了在都市生活冲击下,原先稳固的家庭关系实质上分崩离析的残酷。
在吉田修一主副线交织的叙述中,“过去”和“现实”双重时间都各自迎来了情节的高潮:故乡的盛夏,“我”在大雨中的墓地被淋得浑身湿透,决定离开故乡;现实中,“我”决定在公共浴室中以暴力回应上司的职场霸凌。浓墨重彩的两处情感高潮,前一个直接推动了后一个:如果说故乡最终指向了坟墓和逃离,那么剥离了家族荫蔽、以职场关系重组个人生活的都市现实中,个体更加无处逃遁。
电影《怒》剧照
于是,在这两个总计约7万字的中篇小说里,呈现为生活的两种可能:是要选择停留在时间的序列里,将生命交给过去不断复演和延宕,还是在崭新的空间里一点点重塑自我、构建和他人真诚的连接?
《公园生活》选摘
吉田修一
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走完细细窄窄的通道,我小跑着冲上日比谷公园出口的楼梯。去店铺推销的路上,差不多每天都要走这段楼梯到公园去,可从没在通道里碰到过其他什么人。虽说地铁车站的出口,既会有像银座数寄屋桥口那样的当红花旦,也会有像这里这般无人问津的无名小卒,但假如每次都只有我一个人,那干脆把我的名字安在这出口上,应该也不为过吧。
在昏暗的楼梯上踩完最后一级台阶,出来就是公园派出所背后。跨过公厕边低矮的围栏踏进公园,空气马上就和地铁里不一样起来,泥土的气息和夏日草丛散发的热气一个劲地搔弄着鼻孔。
进到园里后,我总是尽最大努力俯首低眉闷头走路。克制自己不去看远处的东西,在环绕心字湖的那片杂木林间的小道上,死死盯住脚下一路只管朝前走,穿过银杏林,走过小音乐堂,径直冲进大喷泉广场。
广场上有一群鸽子,像吃不上这口便要死掉似的疯狂啄食。我一边注意不踩到它们一边横穿过广场,在环喷泉而设的长椅上缓慢而舒坦地落了座。
这个时候,断断不能马上抬头。首先要松一松领带,抿,且只能抿一口在地铁站的小店里买来的罐装咖啡。抬头之前,最好还能把眼睛闭上那么几秒。然后,慢悠悠地深吸一口气,接着猛一下子仰头睁眼。
在眼睛“啪”一下睁开的瞬间,原本构成近景、中景、远景的大喷泉、深绿树木和帝国饭店,会忽然远近倒错相互反转,一股脑地飞扑进视野。对于先前已经习惯了狭窄通道的眼睛来说虽然稍微有点不厚道,但那一刹那,大脑芯子会晕晕乎乎体会到一种轻度的灵魂出窍。
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甚至会涌起一股眼泪。不过,这个时候若是硬要给那泪水安上某个名目,反而会哗一下子,身体不知什么地方忽然就清醒过来,眼泪顿时便干涸了。
从长椅前面一晃而过的人手里,握了一只星巴克的纸杯,我赶忙用目光追了上去,可惜握杯的是个白皮肤的外国中年男子。
在公园长椅上发呆发久了,就会醒悟到所谓风景其实只有在人意识到自己在看的时候,才会真的看到眼睛里去。漾着水纹的湖面,长着苔藓的石墙,树木,花朵,飞机云,所有这一切全部进入到视野里的状态,其实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
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看到了其中某一样东西,就比如浮游在湖面上的水鸟,只有那时,那只从周围这一切景物里剥离出来的水鸟,才会真的成为一只水鸟出现在我们眼中。
那如果要问我们什么都没看到,或说所有这一切都进入视野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又在看些什么,我姑且举个例子,就比如刚才那只从我面前一闪而过的星巴克咖啡杯,那杯子的残影投射到我眼睛里后,一点点放大的,是读书时一个人去纽约旅行那会儿,我生平走进的第一家星巴克连锁店,鼻子底下还弥漫起了烘焙咖啡豆浓烈的香气和肉桂的芳香。
点单柜台里站了一个黑人青年,体格魁梧得就像重量级拳击手。他死盯着我的眼睛,语速极快还接二连三地对我发问,而他嘴里吐出的那些单词我愣是一个都没听懂。黑人青年不耐烦地敲打着柜台,粗壮的手指上套了好几个银指环。我也没想出别的办法,只好一概回答YES,他一脸鄙夷地把单子传给了后台。过了一会儿,我接过递到柜台上的纸杯,逃也似地溜出店堂,来到露天座席。我在座椅上坐稳,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在纽约市区东游西逛后的疲惫猛然间就冒出了头。
我蜷缩起身体,用手指揉按小腿肚,一股舒心的疼痛引得整条腿一阵阵发麻。眼前的林荫道已经被枯叶埋尽,远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正牵着一条黑亮的杜宾犬朝这边走过来。她仪态万方从容优雅,我不觉看入了迷。蓦然间,我心底忽就升出了一股疑念:这迎面而来的老妇人搞不好其实是个男人……
怪只怪华盛顿广场公园那边传来的次中音萨克斯风,偏偏在那个时候奏起了英国歌手斯汀的那曲《英国人在纽约》,这首歌的MTV里出场的老妇人,其实就是个男人,是一个名叫昆廷·克里斯普的英国作家,我想起告诉我这些的是高中时的同学光。直到现在,每次回老家,我都必定会跟光联系。有时候就我们两个单约,有时候也会叫上其他一些朋友小聚。记得应该是在十六岁那年的春天,加入了篮球社的我,在体育馆里对体操社的光一见钟情。
那年夏天,我鼓足勇气向光表白,可却被拒绝说她实在没有办法把我当成恋爱对象。理由是“你跟我弟长得也太像了”,就这样我的告白被扔进了垃圾箱。可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但仅有一次吻了光。不是和光接吻,而是……亲吻了她。
新媒体编辑 袁欢 未特殊标注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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