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新闻|800年古村里的客家望族,完善的家训族规体系

2019-07-31     陆河热线网

培田古村

培田古村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宣和乡境内,全村皆为吴姓,建村已有800多年历史,至今保存着较为完整的明清时期古民居建筑群。全村共有30余栋大宅,21座宗祠,6处书院,4座庙观,2座跨街牌坊,1条千米古街,规模宏大、连片成群,布局讲究、设计精美。

培田古村以其精致的建筑、精湛的工艺、浓郁的客家人文气息蜚声海内外,其民居是客家建筑文化经典之作,有“中国南方庄园”“福建民居第一村”等美誉。2005年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培田吴氏

西晋以来,中原大批汉人南迁,唐宋时期其中一部分人进入闽粤赣边界地区,并逐渐与当地原住民相融合,成为客家先民。元末,培田吴氏开基祖吴八四郎迁至福建宁化,元至正四年(1344年)徙居闽西长汀、连城之间,后娶魏氏,定居于宣河里上篱村。传至第三世,因人丁发展而分家自立,长兄吴文贵迁居松树冈背的卧虎山麓,原名背田。宋元间有林、曹、马、谢、聂、赖、翁、吴、熊、魏等十姓先民在此及周边散居。明成化年间,六世祖郭隆公于此择地造“至德衍庆”居,始改称培田。清末后培田成为吴氏单一姓氏居住的村落,从开基祖吴八四郎起,繁衍至今已历三十世,时近七百年。

培田吴氏历代崇文重教,文风朴茂,名列汀州前茅。明代兵部尚书裴应章曾题联“距汀城廓虽百里,入孔门墙第一家”,清代翰林院大学士纪晓岚参观培田书院群落后,大为惊叹,挥毫题下“渤水蜚英”传世名匾。培田历史上出现过不少贤士,如赈灾救饥、怜贫抚孤的吴琳敏,乐善好施、智勇平盗的吴郭隆,首开河源十三坊书香、励志办学的吴祖宽,慷慨捐资、清白传家的吴昌同,御前侍卫、恩准建石碑坊的武将军吴拔祯,励志勤学、追随革命的吴乃青等。

培田吴氏家训族规

培田吴氏家训族规包括《家训十六则》《家法十条》《族规十条》《公益社章程》等,涵盖敬宗睦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勤俭立业、修身齐家等内容。

培田吴氏于乾隆四年(1739年)始立家训,后渐设家法、族规、公益社章程等。在乾隆版的《培田吴氏族谱》中,首次制定了吴氏《家训十六则》,包括“敬祖宗”“孝父母”“和兄弟”“序长幼”“睦宗族”“勉读书”“勤生业”“崇节俭”“戒刻薄”“戒贪饕”等条目,每条条目均附有三十二字的释文。这些家训条目构成了族人的基本行为准则,一直沿用至今。

家训主要偏重道德教化,缺乏强制性的规范措施。因此,在续修族谱的过程中,“诚恐训之不遵,故继之以法”,又新增了《家法十条》和《族规十条》。《家法十条》最早记载在光绪本族谱卷首,提出“孝弟宜敦”“勤俭宜崇”“伦常宜肃”“廉耻宜勉”“忠厚宜尚”“品行宜端”“礼义宜明”“争竞宜平”“刑罚宜公”“家身宜清”等条目。《族规十条》主要关注祖堂、图谱、冠婚、丧制等方面内容。

所谓“家法”,就是由家族组织推行的行为规范;所谓“族规”,就是处理家族公共事务的具体规则。在吴氏家族中,《家法十条》主要用于禁止族人的有害行为,而《族规十条》主要用于处理家族公共事务,二者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处理家族事务和维护社区环境的管理规则,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此后吴氏又设立《公益社章程》,包括严禁赌博、平息争讼、振兴实业、修明礼法等十个方面内容,劝导兴利除害,倡议文明乡风。至此,吴氏家训族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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