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集中设置2个早夜市安置点,方便市民群众生活

2019-08-09   万宁市广播电视台

早夜市摊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一直是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早夜市无各种证照许可,占道经营,污染空气,环境卫生不达标,不仅存在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还阻碍城市交通。针对我市存在的早夜市乱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取缔了多个违规私自设置的早夜市摊点。但也有市民认为没有了早夜市,生活非常不方便。

为更好地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当前“双创”形势,把便民服务、保障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椰林湾大转盘处、环市二西路等路段设置了两个早夜市安置点,方便市民的同时也解决部分早夜市摊点被取缔后经营者的生计问题。

“从市场角度看,早夜市的存在体现了市民群众对生活便利性的需求;从民生就业看,每一个摊点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生计;从早夜市发展轨迹看,它可以成为城市的特色风景、地标和文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置专门的早夜市安置点,无疑有利于保障早夜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

据了解,万城的早夜市安置点实行“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营者是早夜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所经营地点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全面责任。凡进入早夜市安置点经营的商贩必须遵守有关早夜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限制在未经核准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杜绝擅自改变场地性质、扩大占用场地面积及乱搭建任何建筑物,同时需保持地点有序经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必须合理设置垃圾收容器,不得向占用地点周围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等。

即日起,各商贩均可进驻早夜市安置点,早夜市安置点的经营时间为晚上8点至凌晨1点,经营品种限售卖食品成品,如椰子、清补凉,禁止露天炒作食品。每天经营结束后,经营者要及时撤除桌椅等物品,恢复原貌,做到人撤场清地净,如遇有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段需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歇市。如违反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监制:潘李智 陈明思

▍编辑:何子仪 彭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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