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五一”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8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区),市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聚集性疫情传播,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五一”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条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五一”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8条具体措施如下:
一、旅游行业管理
(一)加强监督检查。景区要加强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体检式环节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二)落实实名登记和测体温。游客游览要持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景区要认真核查身份证信息,并建立顾客信息台账。对每名进入场所的游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正常的不得进入。
(三)控制人员流量。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景区要控制人员流量,不得超过平时的一半, 人与人之前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出现人员拥挤。
(四)做好景区消毒。景区应按要求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二、交通运营管理
(五)落实体温检测。高铁站、客运站等场所要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C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和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的每日健康检测制度,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六)加强卫生防护。加强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乘客和工作人员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三、酒店和餐饮管理
(七)严格入住实名登记。各酒店、宾馆要严格落实住宿实各登记入住,认真核查身份证信息,对有当前列为我省管控重点地区旅居史且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人员严禁入住。
(八)严禁聚集赌博。严禁在客房、包厢、茶艺馆聚集赌博。
(九)餐厅定期消毒。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餐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建议使用公筷公勺,必要时使用一次性餐具。
(十)避免聚集就餐。餐厅要及时做好用餐人员的分流引导,控制用餐人数,保持餐桌1米以上间距,避免聚集用餐。
(十一)禁止举办聚集宴席。各酒店、餐厅以及城乡家庭不得举办各类聚集性宴席。
四、商业购物管理
(十二)落实测温和戴口罩。人群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进入时要继续保留体温检测,人员要佩戴口罩。
(十三)引导人员分流。通过管控分流减少聚集,在收银处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顾客较多时要限制人流量,不得举办大量人员聚集的促销活动。
五、环境卫生管理
(十四)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清运过程中应釆用密闭化运输。
(十五)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 活动, 加强外环境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重点消除卫生死角,大力开展“厕所革命”,除“四害”,杜绝病媒生物孳生。
六、加强社区小区管理
(十六)落实常态化精准管理管理。各社区、小区要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持久性情况,做好常态化精准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住户健康监测服务,加强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
七、落实防控管理责任
(十七)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行业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要制定企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扩散。
(十八)强化监管责任。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制定本行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抓好企业主体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尤其要加强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排查处置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编辑:何子仪 彭楹
▍监制:翁世武 陈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