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后的上河城垃圾碾压式中转站
上河城垃圾中转站建在小区主干道上,距离31层上河城“楼王”不到40米,马路对面就是商业街。
三明日报记者 周志鸿 文/图
连日来,不少梅列区上河城居民打电话到三明日报社或者在“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反映上河城垃圾中转站对附近居民造成困扰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本着民生至上的态度实地调查,予以解决。
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8月9日,记者在上河城看到,上河城垃圾中转站距离31层上河城“楼王”不到40米,距离商业街只有一条马路的宽度之隔,这条马路估计就只有5米宽,垃圾中转站对面就是商铺。
一位商铺的店员告诉记者,正对垃圾中转站的是一家饭店,前几年生意很好,去年以来店铺盘来盘去,都以失败告终。他们认为,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对面的这座垃圾中转站。他们上班也要受到垃圾臭味的困扰。
上午7点左右,垃圾站的垃圾已清运完毕,工作人员已经将地面冲洗干净,整个垃圾站显得干净整洁。记者在垃圾站旁站了一会儿,还能闻到一些臭味。距垃圾中转站仅10多米之隔的佳嘉惠超市工作人员反映,有风的时候闻得到臭味。家住楼王高层的林女士反映,过去上河城的空气非常好。今年夏天她早上不敢开窗通风,因为在早上垃圾站作业的时候就会闻到垃圾臭味儿。
困扰附近居民的不仅是垃圾臭味问题,还有早晨四五点垃圾站作业的响声和垃圾车进出的噪音。
居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过去,这个垃圾站只处理上河城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但是他发现,最近,凌晨时分,一车车的垃圾从外面运进来,不仅噪音扰民,而且加重了垃圾站垃圾的体量和臭味。这是怎么回事儿?
记者注意到,这个垃圾中转站所建位置不仅处于上河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也处在该小区主干道旁,这条路是小区居民的必经之路。不少居民反映:实在想不通,垃圾中转站,为何建在这么一个位置?
当日,记者就居民关注的问题采访了梅列区环卫处主任罗维木。
罗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从“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收到了多起来自上河城居民关于垃圾臭味的投诉,环卫处正在开展相关的解决办法,垃圾臭味问题预计8月中旬可消除。
上河城为什么有外面运进来的生活垃圾?
罗主任告诉记者,梅列辖区有6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日处理量170多吨,但每座中转站日处理量不一样,上河城是比较少的,目前,垃圾日处理量高峰期约15吨,为一锤一压的量。每天凌晨4点从各处收来的垃圾运到所属辖区的中转站,5点半开始垃圾锤压,密闭仓运输车送到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
近期,列西龙岗垃圾中转站正在升级改造,万达、碧桂园部分垃圾暂时就近分流到上河城垃圾中转站,并由万达、碧桂园物业安排人员每天凌晨4点多运输到上河城,因此造成上河城垃圾中转站垃圾增多的问题。8月中旬,列西龙岗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完工将投入使用,万达、碧桂园的垃圾将恢复回到原来的陈大深坑仔中转站。
8月中旬,除臭设备将投入使用
夏日天气炎热,厨余垃圾容易发酵产生臭味,民生事无小事,垃圾站如何除臭?
梅列区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垃圾日产日清的监管,安排中转站管理人员增加清洗次数,定期对中转站进行喷药、消杀,消除“四害”,尽量减少垃圾中转站的臭气和异味。
他们还借鉴梅园和徐碧江滨垃圾中转站的经验,在上河城垃圾中转站安装除臭设备。8月中旬,上河城除臭设备将投入使用。
罗维木说,一座垃圾中转站每天不定期喷洒无毒无味的除臭剂,每年,仅除臭的费用近10万元,是笔不小的开支,考虑到在居民区内的垃圾中转站,他们正在想办法解决资金难题。
上河城垃圾中转站为什么建在最繁华的商业街,并且与最近的居民楼相距不到40米?与商铺最近就隔5米左右?还建在小区主干道?
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开发商方面相关人士介绍,按要求,开发商要在新建楼盘中配套建设公厕和垃圾中转站。上河城建设初期,同步配套建设了这个垃圾中转站,以便消化上河城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建好后,转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又转交给梅列区环卫处管理。
2016年底,在城乡垃圾场提升改造中,上河城垃圾中转站由普通的地坑式中转站,提升改造成垃圾碾压式中转站,由梅列区环卫处日常管理,垃圾中转的辖区由上河城扩大到碧湖、碧口社区。
对于该垃圾中转站这样的选址,不少居民表示,是不是忽略了居民的感受?他们认为,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垃圾中转站建在居民楼附近还情有可原,但上河城是新建小区,为何还会把垃圾中转站建在家门口?这样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定吗?他们希望相关部门本着民生至上的态度,实地调研,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此,他们拭目以待。三明日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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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中转站规划建设有规可寻
国家对“城市垃圾中转站”规划和选址到底有哪些相关规范?这里,编辑搜罗了相关规定。
城市垃圾中转站是城市规划配套设施,属于城市总体规划之下的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现执行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的国家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在2003年12月1日发布实施的,其中第4章第2条的相关规定是,“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辆集中地区。”
同时,现执行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第4章第2条相关规定指出,“垃圾转运站宜设置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
现执行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2章规范了垃圾转运站的选址与规模: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要求;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应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应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转运站不宜设在下列地区: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等繁华地段;邻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