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下物品后,却毁约不买,那前期交纳的保证金还能拿回来吗?答案是否定的。近日,云和法院成功拍卖一辆路虎牌揽胜越野车,该车以44.1万元起拍,最后以74.9万元成交。然而成交之后,买受人陈某却“悔拍”了,法院依照竞拍规则,将他交纳的8.8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
因为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该路虎揽胜越野车的原车主夏某被法院强制执行,了解到其名下有一辆车后,执行局干警当即将其予以查封。云和法院对该车辆进行了委托评估,车辆评估价为63万元,于是挂至淘宝网进行司法网络拍卖。
3月16日上午10点,这辆路虎越野车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正式开启拍卖,如要参与竞拍,需交纳保证金8800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拍卖引来42853人围观,1583人设置提醒,12人报名竞拍。3月17日,居住温州的陈某以749000元的最高价竞得。之后,陈某电话联系了云和法院的网拍工作人员,表示因疫情期间无法前往现场看样,拍下后又后悔了,希望法院能退还保证金。
云和法院认为,对案涉拍卖的路虎揽胜越野车,该院已将车辆无钥匙、发动机曾更换等已知信息在公告里写明,并在公告中特别提醒,拍卖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物瑕疵保证。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普法:
云和法院曾于3月13日组织有意向者现场看样,买受人陈某并未参加。同时,在拍卖须知的第十二条中明确告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虽然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并不是免责的万能条款,对于陈某的悔拍行为,法院决定其所交纳的保证金88000元不予退还。经执行法官释明,陈某随后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同意保证金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