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莲都区出租房房东的告知书

2020-05-01     丽水日报

各位房东:

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如您的出租房有来自或者途径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的承租人、亲属或客人,为了大家和小区(村)安全,请各位房东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提前向当地乡镇(街道)报送承租人来莲信息,并如实填报“湖北+三省六市拟来莲人员信息登记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报送)。

在承租人、亲属或客人到莲当日立即直接到区综合服务点(地址:丽水市委党校,联系电话:0578-2291299)参加免费核酸检测服务;通过核酸检测,可提前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否则一旦发送传染、传播,将给小区(村)及房东带来生命安全隐患。

对未主动申报、瞒报、谎报

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房东

一经查实

将严肃处理

违反法律的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码填写湖北+三省六市拟来莲人员信息登记表

警示案例

被告人章某某 ( 青田麦饼王经营者 )、季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且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致大量人员未被及时隔离,又造成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多人被集中隔离,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 ,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终被告人章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季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0年4月30日

区综合服务点(地址:丽水市委党校,联系电话:0578-2291299)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8iZ0znEBiuFnsJQVfcM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