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复工疫情防控指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全面复工复业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实际,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复工疫情防控指引如下:
一、各驾培机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本单位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复工前,应向所在街道(园区)报备。
二、理论培训一律采用手机APP网上远程教学模式;现场操作培训一律采用预约模式,培训过程应做到“一人一车”。
三、实施校区封闭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登记岗位,检查工作人员和学员“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健康码,“绿码”人员方可进入校区,并建立登记台账。严禁咳嗽、体温超过37.3℃、健康码非“绿码”等人员进入校区。
四、工作人员和学员进入校区应佩戴防护口罩(教练员还应佩戴手套),培训结束及时用洗手液洗手,保持手部卫生。
五、保持教练车容整洁,车厢和常操作、接触的车内机件设备(如内饰、方向盘、车内扶手、座椅等)应至少“一人一车一消毒”。座椅套等织物应定期进行洗涤、消毒处理。培训期间教练车一律不得开空调,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六、教室、客服休息区、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办公桌椅、门把手、电子触摸屏等设施设备应至少“一日一消毒”,并多开窗通风。
七、实行员工就餐分餐制,避免聚集性就餐和面对面就餐。不得为学员提供就餐服务。
八、一旦发现人员存在咳嗽、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培训,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或街道,并严格按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