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你真的懂吗?

2019-07-24     法治潮阳

望着,盼望着,夏天来了,啤酒烧烤小龙虾的脚步近了。一切都是那么的恣意、美好。

但是,吃完夜宵的你,可别忘记把你的爱车交给代驾呀!你说两瓶啤酒不算事,走路还能走直线,开车肯定没问题,这我可就要及时更新你的知识储备了。

醉驾是什么?

“醉驾”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说法,法律上是指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达到这个标准,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80mg/100ml就可以随意开车上路了?

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80mg/100ml虽然不属于醉驾行为,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还是属于饮酒驾车,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喝酒不开车,不开汽车就行了?

这你可就错了,醉酒驾驶可不光是汽车,这里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建议停好你的摩托车,“打的”把家还。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对我办理了取保候审,是不是就不会被逮捕?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而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拘役,并处罚金。

所以,在办理涉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对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是这并不代表案件到法院后,法院不会对被告人判处实刑,进行逮捕。

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200mg/100ml就能适用缓刑?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行为不能判处缓刑: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组织追逐竞驶的;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麻醉药物的;曾因危险驾驶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或者较大财产损失,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同时具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两种以上危险驾驶行为的。另外,能否适用缓刑还要考量被告人的前科劣迹及社会矫正机构出具的意见等。

昨晚喝了酒,今早开车感觉棒棒哒,肯定不是酒驾吧?

虽说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醉酒隔夜可能还是醉!虽然经过了一夜的分解,体内的酒精含量仍达到80mg/100ml的还是醉驾行为。昨晚喝了酒,今早感觉棒棒哒,那也要小心谨慎不开车哦!

夜已深,我等的代驾还没有来,我先把车开起来!

这也是万万不可的,虽然在道路上行驶的路程并不长。但是因为危险驾驶罪考虑的是法律拟制的危险性,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我和朋友都喝了酒,看他喝酒比我少,让他帮我来开车吧!

你的一时疏忽,那就可能让两个人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啦!危险驾驶罪也是能够构成共同犯罪的,虽然你没有开车,但是作为同乘的人,若是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明知对方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仍将自己的车辆借给对方驾驶,你也一样要面临危险驾驶罪的指控。

酒驾酒驾,砍生命的“价”。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平安出行,拒绝酒驾!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lfbPI2wBmyVoG_1Zh0Y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