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民办学校“吞”了230万元学费!退款时有65.13万元退不回去……

2019-08-29   钦南检察

没想到开学注册还能领到钱。

接到电话通知让去学校领钱,

我有点不敢相信。

去年微信群里,

大家就在议论能不能补回来

看来还是要相信党和政府的能力。

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注册现场

南宁市兴宁区某民办中学

排队签领学校退费

的学生家长们

议论纷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起来看看

举报:学校截留补助

前段时间,南宁市兴宁区纪委在对辖区教育系统监督检查中,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某民办中学截留了上级补助给学生的学费。

接到问题反映后,兴宁区纪委迅速开展核查。



核查:校方提高标准收费、

跨学期收费、

不按要求清退已收学费

核查组首先了解民办学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财政资金补助方面的情况,以及学生享受国家资金补助的项目类别,分析问题反映可能涉及的资金项目。

随后,纪检部门到该校核查账目,了解收费标准,掌握实际收费情况;对多名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查访,认真核对收费信息等。

核查组发现,该校存在提高标准收费、跨学期收费、不按要求清退已收学费等问题的蛛丝马迹,并将问题反映给教育、物价等职能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查实:多收了230万元

经查,该学校在未取得物价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提高收费标准,在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学期,均按每生多收600元的标准收取学费,涉及学生1200多人,多收学费145.74万元;该校在享受政府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后,未按生均300元或400元的标准清退已收的学费,合计84.26万元。两项学费共计230万元



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退款工作已进行

该校法人、党员牙祖相对该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被兴宁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陈晖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存在失职失责行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兴宁区教育、物价部门的分管领导被警示谈话。

此外,兴宁区纪委针对该问题向兴宁区教育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对城区民办学校基层党组织管理弱化、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整改。

截至目前,该校已向学生退回164.87万元,因无法联系到家长致使无法清退的65.13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国库。

来源丨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