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企业登记窗口推出四大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1依法实施豁免登记
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2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对自我纠错和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对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1日内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优化政务服务
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零见面”。依托“微信申请+自主申报+自动审核+自助打照”登记模式,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
4延期年报公示
凡于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底延长至2020年年底。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登录“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年报。
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辑:许泓彬
校对:毛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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