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饶县大王镇等7个镇街道和广北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广饶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批准调整修改广饶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请示》(广政呈〔2019〕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大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38.1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8.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21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38.1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8.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21公顷。
二、原则同意修改稻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18.0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3.6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42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18.0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3.6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42公顷。
三、原则同意修改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8.6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7.5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7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8.6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7.5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7公顷。
四、原则同意修改大码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17.9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9.5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33公顷,采矿用地3.03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17.9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9.5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33公顷,采矿用地3.03公顷。
五、原则同意修改花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69.9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0.3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9.41公顷,采矿用地20.15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69.9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0.3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9.41公顷,采矿用地20.15公顷。
六、原则同意修改陈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37.6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0.6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7.01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37.6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0.6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7.01公顷。
七、原则同意修改丁庄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13.06公顷,全部为城镇建设用地;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6.02公顷,全部为城镇建设用地。局部调增的7.0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占用省级下达的省及省以上立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八、原则同意修改广北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206.7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06.4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35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33.4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3.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35公顷。局部调增的173.2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占用省级下达的省及省以上立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你县要根据本批复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占用耕地,并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足额补充耕地;要将各项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备案。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