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福州正式实施!在家能“住院”了!

2021-01-30     福州新闻网

原标题:2月起!福州正式实施!在家能“住院”了!

17家试点医疗机构

64项家庭病床服务

福州市将于2月1日起

正式受理家庭病床服务建床申请!

以后生病可以在家“住院”

足不出户享受各项医疗服务啦!

试点医疗机构和

服务项目具体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申请?

怎么申请?如何收费?

……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快看看

哪些人可以申请?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原则上应为 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治疗、护理和康复的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患者。

试点期间建床对象

同时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之一

1.气管插管、鼻饲或者持续导尿,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护理的患者;

2.压疮、造口、失禁、糖尿病足患者;

3.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

4.精神和运动发育异常或者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

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或者外伤术后适宜在家中康复治疗患者;

6.长期卧床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7.恶性肿瘤晚期患者;

8.终末期肾衰竭腹膜透析患者;

9.需安宁疗护者。

要怎么申请?

符合建床条件的居民

可选择就近试点医疗机构

通过 “榕医通”APP线上申请

或到试点医疗机构现场申请

“榕医通”APP线上申请流程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选择试点医疗机构。

3.上传就诊记录、住院小结、相关辅助检查和影像报告、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

4.提交申请。

完成上述步骤后,医疗机构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进入评估办理阶段,申请人可通过 “榕医通”APP查询建床申请办理的进度。

流程示意图

(点击可查看大图)

建床后

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

以及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

提供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

适宜项目

如何收费?

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医务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家庭病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 每个建床周期不得超过90天,参保患者每年度设立家庭病床次数原则上限于2次以内。

建立家庭病床期间

参保患者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另行发生的医疗费用

(急诊抢救和抗结核病治疗除外)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试点医疗机构及服务项目清单

福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共有17家试点医疗机构

64项服务项目

具体明细看这里

福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服务项目清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今后将按照

“成熟一所、开放一所”的原则

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更多内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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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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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kMiqW3cBDlXMa8eqRsK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