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喝酒图开心,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2019-11-09   忻州生活

来源:忻州身边事微博

“昨天中午朋友聚会时喝了三瓶瓶啤酒,本想着已经第二天早上了应该没事,没想到还没出高速收费通道就被查获。”驾驶人柳某某一脸疑惑地向执勤高速交警解释着前因后果。

其实,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是否酒驾与喝酒时间无关,看的是数值。2019年11月2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就又查处了一起“隔夜酒”酒驾的违法行为。

当日早晨,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二广高速忻州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早上8时15分许,一辆晋K牌照的白色哈弗小型普通客车驶进检查点,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同时用快速酒检棒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数据显示该名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在民警与驾驶人柳某某短暂的交谈中,他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可能是口中咀嚼口香糖的原因。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执法站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34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柳某某面对测试结果一脸惊愕,表明自己早晨没有喝酒。经过民警再三询问,驾驶员才意识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前一天中午他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三瓶啤酒,但是没想到距离喝酒都将近20个小时了,“隔夜酒”还能测得出来,柳某某一脸无奈。

但是,结果是无法改变的,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柳某某面临的将是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将会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罚款一千元。饮酒驾车有碍安全驾驶,甚至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请大家谨慎驾驶,文明出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驾!(高速五支队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