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限 行 通 告
根据省大气办《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年〕第13号)要求,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启动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忻府区决定于2019年12月20日12时至12月31日24时(276小时)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限行时间
2019年12月20日12时至12月31日24时(276小时)
限行区域
忻府区、定襄、原平
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及对应机动车牌号
12月20日12时至12月20日24时,限行尾号为3的机动车辆;
12月21日限行尾号为4的机动车辆;
12月22日限行尾号为5的机动车辆;
12月23日限行尾号为6的机动车辆;
12月24日限行尾号为7的机动车辆;
12月25日限行尾号为8的机动车辆;
12月26日限行尾号为9的机动车辆;
12月27日限行尾号为0的机动车辆;
12月28日限行尾号为1的机动车辆;
12月29日限行尾号为2的机动车辆;
12月30日限行尾号为3的机动车辆;
12月31日限行尾号为4的机动车辆;
(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忻州城区限行区域
东起北同蒲铁路线,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本限行规定的车辆采取非现场处罚措施,罚款100元,违法代码8012。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