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违法犯罪
终被判刑
昨日,小金县人民法院
开庭审了被告人吕超、向开富、吕世明
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该案是小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超、向开富、吕世明纠集在一起,为得到小金嘉镕硅业有限公司运输车辆的管理权和收取管理费之目的,采用堵路、滋扰、纠缠等手段,在企业运输服务行业内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吕超、向开富涉嫌敲诈勒索,2014年6月18日,嘉镕公司驾驶员吴某某驾驶的货车在途经小金县美兴镇营盘村四组时将牛某某家房屋挂坏,被告人吕超以嘉镕公司名誉副厂长的名义,要求熊某某所带领的车队交纳每吨5元的管理费,并以“不交管理费就拉不成货”相要挟,熊某某所在车队驾驶员最终同意交纳管理费,2014年11月至2017年,熊某某所带领的车队共计支付给被告人吕超和向开富管理费用74999.9元。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吕超涉嫌寻衅滋事,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吕超对喻某某、雷某某进行殴打,并安排他人对陈某某及向某1、向某2进行殴打,对刘某某的车辆进行打砸,情节恶劣。
被告人向开富、吕世明还有其他违法行为。2012年5月9日,被告人向开富、吕世明等人不想让外地驾驶员给嘉镕公司拉货,酒后用石头将张某进行了殴打,并将其驾驶的货车玻璃砸烂。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
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察委和企业代表、村(社区)群众代表,新闻记者旁听庭审,并在全县两处人口密集的广场通过LED全程同步直播庭审过程,该案在中国庭审直播网的点击率超过10万。
经小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 :被告人吕超、向开富、吕世明采取堵路的威胁手段强行取得嘉镕公司运输车辆管理权,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被告人吕超、向开富、吕世明在嘉镕公司运输行业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属恶势力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吕世明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主编:梁敏
执行主编:赵凌 陈勇强
编辑:格西雪婷
通讯:阿坝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