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多部门联合宣传电动车新国标

2019-07-22     掌上怀化

“电动车今后要上牌吗?”“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理?”……7月19号上午,由怀化市道安委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宣传队,深入城区舞水路和市委佳惠休闲广场,向市民宣传今年新颁布实施的电动车新国家标准。

据了解,新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对于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其中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车辆总重在55千克以下,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是最主要的指标。目前怀化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城区六十多家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在我们正在进行新国标的宣贯,对于经销商 包括使用的用户、消费者,对于新标准进行解读,现在逐步对整个鹤城区电摩销售这一块进行摸排,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已经进入查处阶段。”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杨中华说道。

作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怀化城区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数量巨大,怀化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政委李远国介绍,从现在起,购买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对于今年4月15号以后购买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于 4月15号以前购买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省政府正在制定超标准过渡期管理办法,到时需要到交警部门车管所领取临时号牌,凭临时号牌在过渡期内可以上路行驶。对于4月15号以前购买的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并到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在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核发车辆牌照以后才可以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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