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出台10条措施为教师减负

2020-04-01     掌上怀化

让教师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我市出台10条措施为教师减负


掌上怀化讯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我市出台《怀化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10项规定》,让教师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规定》明确,要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统一由市教育局认定;在各县市区范围内开展的进校园活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的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加的,须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坚决杜绝强制向中小学校和教师摊派与教师职责无关事务;减少不必要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各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必须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严厉整治网上形式主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要求;建立涉校工作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要严肃追责问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2712924(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科),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整改工作中的不足。(记者 龙丽芳 通讯员 张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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