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4天办结!“隔空”出庭公诉一起诬告陷害案

2020-03-16     黔中平坝


  近日,平坝区法院、检察院以“在线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平坝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朝俊独任审判,平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慧出庭支持公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平坝区法院、检察院立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疫情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研究,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及时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


  该案于3月3日由平坝区公安局立案侦查,3月5日平坝区检察院向平坝区法院提起公诉。为有效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彰显疫情防控的司法效率,3月5日,平坝区法院受理本案,3月6日即提讯被告人黄某,告知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于当日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1日,王某支付8.7万元给被告人黄某用于购买200只额温枪,黄某得款后,通过微信联系被害人傅某某,并向傅某某支付8万元购买200只额温枪。傅某某因不能按时供货,经王某多次催要货款,后傅某某于2月25日23时将8万元货款分三次退还给王某,并告知黄某已将8万元货款退还王某,黄某收到傅某某的信息后,提醒王某核实退款情况。2月26日,黄某在明知王某已收到傅某某退款的情况下,采用隐匿傅某某已退货款的微信聊天记录手段,捏造其被傅某某诈骗8万元的事实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赶赴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将傅某某抓获,并于2020年3月2日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案发后,黄某将剩余货款7000元退还给王某。

  被告人黄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故意隐匿重要证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致使他人被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平坝区融媒体中心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jRME43AB3uTiws8Kl2V7.html